日前,晚报报道了杭甬高速和杭金衢高速两侧广告牌泛滥的问题,6月1日起我市启动百日攻坚行动,将对1462处“视觉污染”予以整治。不过,有广告牌业主向晚报反映,称他们的广告牌不能算“违法”,他们拿得出相关的手续。
公路沿线广告百日攻坚行动启动后,很多市民尤其是众多广告牌业主十分关心。究竟哪些广告牌属于违法将依法拆除?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,市政府将出台公路沿线广告整治“百日攻坚”行动指导意见,将对各类广告牌设置违法与否确立认定标准。之后,各地也将编制相应规划,对辖区内公路沿线广告设置数量、间距、点位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,对非法设置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广告牌将坚决予以拆除。
周先生是诸暨一家广告公司负责人,他在杭金衢高速附近设置有多处广告牌,这些广告牌造价至少15万元。他认为,他的广告牌并非违法广告,只能算历史遗留问题。“设立广告牌之前,我们去找过公路管理部门,也找过国土部门,但对方一直对此不予审批。”周先生表示,虽然没有得到审批,但他们和广告牌所处位置的当地村委签订有相关合同,广告内容也得到了工商部门的许可,广告租赁的收益全都缴纳了相应的税额。为了一证“清白”,周先生向记者出示了相关的合同文本。
相关管理部门为何对广告牌设置不予审批,未经批准设置的广告牌是否涉嫌违法?记者昨天也咨询了相关管理部门。
市公路路政支队高速公路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,国家对高速公路边广告牌设置有明确的限制条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,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,一般是高速公路外30米以内,除公路保护需要外,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造物。因此公路部门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广告牌设置不予审批。
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(一般是高速公路外30~200米范围内)设置建筑物也有严格限制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明确规定,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,地面构造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,不得妨碍安全视距。
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,广告牌设置是否只要不遮挡公路标志就可以了呢?也不行!记者从市国土局法规处了解到,一些大型广告牌其实大多占用的是耕地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43条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,需要使用土地的,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。如果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,在耕地上搭建广告牌,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,就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76条规定,必须限期拆除。
“公路沿线广告整治的行动指导意见即将出台,究竟哪些广告牌属于违法,哪些广告牌将予以拆除,都将以指导意见为准。”市交通局负责人对记者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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