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视明星、歌手、体育明星、主持人,广告代言人似乎都是公众人物。而为了全面规范广告代言行为,新《广告法》中,明确广告代言人不再仅仅局限于自然人。新《广告法》首次明确了广告代言人的定义:广告主以外的,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、服务作推荐、证明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。
实际上,在一些广告中,以协会、行业组织、社会团体做推荐的情况也不少见。“这意味着今后广告中,社会团体、行业协会在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推荐时,也要遵守有关代言的法律规定,”王冰介绍,除了在广告中明确标示了自身信息,可以直接判断为代言人之外,对于一些知名度较高的主体,即便没有表明身份,只要是通过其形象就能辨明身份的,也应当被判定为代言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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